各相关单位:
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定于2020年4月10日下午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演练时间:2020年4月10日下午3点。
参加人员:全体校领导、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、副书记、团总支书记,承担演练任务的相关人员。
邀请省、市疾控等部门人员到场指导。
演练地点:按照走读学生到校出现异常、学生返校时出现异常、学生在宿舍内出现异常等3个应急处置场景先后进行演练,演练地点分别在学校凤凰校区南大门、凤凰校区生活区。
有关要求:应急演练牵头部门要加强调度和统筹协调,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协作、密切配合,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演练要求,落实演练人员和各类物资提前到位,所有参演人员要进一步明确任务,熟悉掌握演练流程,确保应急演练科学规范,顺畅有序,取得实效。
所有参加人员佩戴口罩,提前15分钟在凤凰校区南大门集中。
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2020年4月8日